一、本件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派遣勞務採購契約之價金計算內涵及併計派遣勞工在同一機關未中斷之服務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案。
二、有關派遣勞務採購契約之價金計算內涵,採購契約是否配合變更乙節,應依函文說明二指示予以妥處。
三、有關併計派遣勞工在同一機關未中斷之服務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說明五指示,仍以派遣勞工身分之年資始予併計。
一、本件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派遣勞務採購契約之價金計算內涵及併計派遣勞工在同一機關未中斷之服務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案。
二、有關派遣勞務採購契約之價金計算內涵,採購契約是否配合變更乙節,應依函文說明二指示予以妥處。
三、有關併計派遣勞工在同一機關未中斷之服務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說明五指示,仍以派遣勞工身分之年資始予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