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03年約僱人員(替代人力)甄選簡章
壹、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員額:1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自102年12月23日起至103年 1 月2日止公告於人事行總處網站,網址:http://www.cpa.gov.tw/、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及本館行政中心一樓前公佈欄。
肆、報名時間:
自102年12月23日起至103年 1 月2日止
伍、報名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其餘資格條件內容詳如附表一。
陸、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03年1月2日前以掛號郵寄營運典藏與資訊組承辦人(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郵寄地址:台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二,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二)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並附最高學歷成績單。(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等詳附表一。
(四)自傳,若以電腦繕打請以WORD標楷體十四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以上(一)至(三)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甄選如有疑問,請洽甄選組室承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詳如附表一。
柒、甄選日期:
1.報名經本館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或於本館網站公告參加甄試,不符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於報名表勾選並附足資及回郵信封辦理。
2.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捌、僱用期間:103年2月1日起至6月27日止,到職日期以本館書面通知為準,如本案原申請留職停薪約僱人員提前復職,則應提前於該約僱人員復職日解僱。
玖、錄取公告:
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
拾、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服務後先行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