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02年約聘技術員替代人力甄選簡章
壹、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員額:1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自102年1月23日起至102年 1 月29日止公告於人事行總處網站,網址:http://www.cpa.gov.tw/、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及本館行政中心一樓前公佈欄。
肆、報名時間:
自102年1 月23日起至102年1 月29日止
伍、報名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大學(含)以上相關平面、視覺傳達等設計學系畢業(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其餘資格條件內容詳如附表一。
陸、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02年1月29日前以掛號郵寄展示組承辦人(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郵寄地址:台中市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二,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二)大學(含)以上相關平面、視覺傳達等設計學系畢業(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最高學歷成績單。
(四)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影本。
以上(一)至(三)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甄選如有疑問,請洽甄選組室承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詳如附表一。
柒、甄選日期:
一、報名經本館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或於本館網站公告參加甄試,不符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於報名表勾選並附足資回郵信封辦理。
二、通知參加複試者當日提供平面設計作品集,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捌、聘用期間:102年3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到職日期以本館書面通知為準。
玖、錄取公告:
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2個月。
拾、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服務後先行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用。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