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02年約聘僱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員額:約聘六等服務員及約僱五等服務員各1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自102年5月22日起至102年6月10日止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網站,網址:http://www.cpa.gov.tw/、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及本館行政中心一樓前公佈欄。
肆、報名時間:
自102年5月22日起至102年6月10日止。
伍、報名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其餘資格條件內容詳如附表一。
陸、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02年6月10日前以掛號郵寄科學教育組承辦人(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郵寄地址:台中市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二,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二)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應徵者自傳必須手寫,並附最高學歷成績單,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四)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等詳附表一。
※以上(一)至(三)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甄選如有疑問,請洽甄選組室承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詳如附表一。
柒、甄選日期:
由甄選類科組室審查合格後另函通知或於本館網站公告。
捌、錄取公告:
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4個月。
玖、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服務後先行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僱。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