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職 稱:研究助理(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比照講師聘任)
名 額:1名。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用期間三個月。
性 別:不限。
上網公告時間:自105年9 月14日至105年10 月15 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學自然科學、博物館學或科學教育相關研究所,獲碩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者(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至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工作項目:
一、規劃與執行本館科學教育活動與相關推廣業務。
二、規劃與執行本館科學教育研究計畫與成果發表。
三、其他有關本館科學教育活動之彙辦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10 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預定起聘日期:視甄審、審查進度而定。
聯絡方式:請於期限內檢附資料以掛號寄達「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科學教育組收」(地址:40453 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並電洽04-23226940分機235確認,經審查資格符合後通知面試,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附足資回郵及信封(請註明退還徵才證明文件),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意者請檢附資料(請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提具免役證件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碩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及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面試時查驗學歷證件正本,若為國外學歷者,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查驗證明,始予採認)。
四、碩士或博士論文。
五、專業能力報告書:就工作項目提供未來工作計畫或研究計畫書。
六、推薦函二封(應由推薦人親筆簽名及密封)。
七、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之英文檢定及格者尤佳,並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八、提供與工作項目有關之工作證明尤佳。
以上(一)至( 六)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聯絡人:科學教育組 丁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235
傳真:04-23235347。
甄審方式: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審(面試、筆試或專業能力實地測驗)。
備註:詳情請至本館網站查看,本館網址:http://www.nmns.edu.tw。